椰鸽

Don’t bargain with the barbarians.

Magic 下

好长。终于写完了。(痛苦面具


8


宋雨琦突然有了魔法。她摆脱了所有爆竹都有的诅咒。她突然觉得身体轻飘飘的,脚步也不禁快起来,背着她一手造成的火灾,挤进如常热闹的斜角巷。越来越多人留意到那边的不对劲,魔法部的傲罗有些粗暴地推开停滯的人群,逆行着与宋雨琦擦身而过。


她只是回头看一眼,又继续向前走动。她的心脏突突跳动,吸入着来自傍晚带着油烟味的空气,拐离集市,离开热闹夹杂的惊呼。



她忍不住,迈步奔跑起来。




间中撞到了抱着书本的学生,撞开正在牵手的情侣,向着灯火阑珊、向着建筑疏落的地方奔跑。把墙上的廣告和咆哮的通缉犯悬赏都抛到脑后,异常亮晶晶的眼睛紧紧盯着前边转角的阴影,喜悦毫不犹豫地挤进去—



她不在。



宋雨琦站定在原地,她的心脏还在急跳,空气布满管道排放的油烟味,一呼一张全涌进肺里。





没有过多时间的错愕,她应该一早预料到的。





她慢慢走上前,走到巷子的尽头。蹲下身来,膝关节穿出响动;她盯着地面的东西一动不动,然后捡起来,那根金米妮留她的魔杖。





9


宋雨琦成了魔法世界里的传奇。魔法部青睐她,预言家日报想采访她,各大的学校也纷纷放出了猫头鹰,把信叼到她的家门、窗户与屋顶。








最后她接受了霍格华兹一名研究生的邀请,可能他是唯一登门拜访她的贫寒破舍,也可能是因为他轻易就看出了宋雨琦的心思。


带着不耐烦和抗拒,对任何靠近之人都抱着一份疑心,明明看似带着一股想做就做的轻狂,偏生又被不甘和踌躇封尘,他手上一份潦草的研究报告连带着一句满不在乎的“想试试吗”,让宋雨琦暂且原谅他擅动书架上的《血源诅咒史》。





研究并不顺利。越发深入了解就会发现,诅咒好比在血液里植入了基因编码,随着每一次细胞增生已经成为身体里不可磨灭的一部分。


这一年时间宋雨琦几乎全然把时间倾注于研究里。再没有任何人去鞭策她,强迫她,但并不是这样她就获得了无比的轻松和自由。压力像一头沉睡的野兽,有时会毫无预警地暴起咆哮,而压力经常是源自她自己。


那天也没有发生什么,只是很偶然地确有那样的时间,长期堆积的压力以及看不到出口的焦躁会突然毫无征兆地爆发,逼得人喘不过气。她必须忍得很辛苦才不至于把她在魔药室所有装满药水的玻璃瓶砸掉;她想立刻骑着扫把去夜风中飞行,可门禁的人身限制依然拘束着她的行动。于是她拿了一堆酒回到房间,独自一人对着满桌子揉成团的研究成果喝到烂醉。



研究生说血咒是一种特殊的诅咒,不会直接杀害目标,而是一直存在于血液中,并由母亲遗传给女兒。宋雨琦觉得其最可怕之处不是法力,而是巫师心中深沉的恨意,一种姗姗来迟的报应,一种可以承传的仇恨。


可是金米妮做错了什么?


醉醺醺的宋雨琦趴在桌上,用魔杖戳戳玻璃瓶。她感觉诅咒就是自己的性格,只要能改变它,也就能改变自己。但血源诅咒仿佛是魔法里最顽强的东西,消除它的研究就像是对魔法的不择手段的学业。不论用各种的理论手段,打击它,扭曲它,折断它,肢解它,拉伸它,压扁它,然而诅咒始终存在,像一道不可逾越的墙。




若恨由爱生,那诅咒真的是一种忠贞不渝的爱。





“也不要太快绝望吧,”第二天他对着躺在地上的宋雨琦还有四散的酒瓶,最终只是一挥魔杖把乱糟糟的空间都收拾干净,摘下眼镜,湛蓝的眼睛毫无阻隔地看向用长袍盖头的宋雨琦,“魔法不是那么固定的东西,既然作为爆竹的你也能有魔法,那她也能变回来的。”


10


研究内容不仅限于血咒,地方当然也不仅限于实验室。他们经常四处跋涉,像把地图铺到脚下,反正都是借研究的名义,霍格华兹的财产怎也轮不到由他俩榨干的一天。


那天他们在澳洲蛋白眼【1】喷出的火和爪牙中死里逃生。两人在睡火山脚的旅馆并肩呆坐,浑身都是灰,旁人侧目也不在乎。好一会儿,他扭过头去看宋雨琦,尽管平日梳得油亮的金发乱得像鸟巢一样,还是从口袋拿出一个小小的黑盒,搁在盛满奶油啤酒的木杯侧,推到宋雨琦眼底,打开。


宋雨琦往下一瞥,那一刻五感夹杂。她发誓绝对不是有意的,只是激动起来的时候被肺里残留的灰烬刺激到,别过脸咳了两下。


他摸了摸鼻子,又把一模一样的盒子拿出来,推到与另一个并排,说受不了宋雨琦的扭扭捏捏,要是没能把它戴到那人手上就别回来了。遂摘下眼镜用衣摆擦了擦,没再说话。




这微不足道的反应或许是宋雨琦人生最大的转捩点。因为,她确实曾经,就那么一刻,有想过要答应。





可以看北极光的时间有很多,地点也不少,宋雨琦说不准金米妮究竟是指晨光乍现的冰岛,北极熊悄然藏起的夜晚,还是鲑鱼洄游挪威的季节。


但她清楚金米妮的意思。一起看,不是物理上的肩并肩。跨越时空与土地,共看同一片天空。


天渐渐冷起来。宋雨琦呼出白色的雾,街道人来人往,雪在他们的帽檐积起薄薄的雪,让她想起金米妮曾经堆过的雪人。冰冷的,冻得人手发僵发红,可还是被金米妮添上了一个弯弯的笑容…你当时在笑什么?


经历过这么多的事,金米妮这个人连带着所有与她的记忆,竟变得有些朦胧起来,像下雪时眺望森林的那片雾,说不上是真的是霜的雾气,还是视野变得模糊了。


她停了下来,侧过头,看向波金书店里的橱窗。世界被球体的形式封在地球仪里,书本以楼梯状形式叠在一起。


她想起來那时候金米妮一动不动的目光。



《世界尽头》



浪漫上瘾分子。


11


欧洲人比谁也会享受生活,五点开始街道一眼看去几乎没多少商铺还开着,仿佛多加个一小时工作量也得发起罢工。宋雨琦看着第一场雪落簌簌落到邻居摆在门前的圣诞树,就此顺理成章把一切工作都抛到脑后,以冰岛为目的地来了一场悠闲的旅行。喝着咖啡坐在火车,看着手中的《皮托故事集》【2】。



她最喜欢的是《幸运泉》的故事。三位女巫和一个意外挤进来的骑士,在人群中脱颖而出进入了据闻能让人一辈子好运的泉水。中途她们需要交出三件东西才能通过,痛苦、辛劳、财宝。病重的女巫流下泪水,贫穷的女巫滴下汗水,失恋的女巫从心灵中抽出与离弃她的爱人相处时的快乐记忆扔进水里。最终病重的女巫靠着周围的草药治愈,贫穷的女巫把草药收集用以变卖,泡进幸运泉的是骑士。骑士上来,与失恋的女巫相恋。




没人知道其实幸运泉并没有幸运。







冰岛人不多,放眼看去都是冰原与雪山,走到考尔瓦费德的东边时她从雪里趴拉出一只白色雪鸮时被旅馆老板感激而收留。老板娘为宋雨琦端来炖菜和热酒的时候说冰岛平均每周500次小型地震,这种事已经见怪不怪。长辈一坐下来就停不下口的特性,她说冰岛人向来信奉一种活法「þettareddast」,即船到桥头自然直,一切都会好的。尽人事听天命,所以更具有活在当下的勇气。


当宋雨琦问到这里的传说的时候,老板娘指着那片窗户四角勾勒的雪地,说从这个方向一直走去会有一棵树,在树前许愿,说不定会成真。






于是宋雨琦谢绝了她作为导游的建议,独身前去。在浩瀚无边的冰川上,她看到了北极光。


那一刻,她感觉自己不再是踏足在地球上,而是一个被流放到外星上,一个陌生星球中唯一生还的旅人。一道道的绿光或平铺或折叠,从无尽的天空延伸到头顶。这样磅礡的景象下,在这一览无遗的冰川上,有这么一棵树是蓦然伫立。壮丽,宏伟,一种大自然神圣的生命力。


世界这么大,她那么小,这么想,什么也是无关紧要了。


盘根错节像远古的图腾,宋雨琦跪坐下来,呼吸着来自世界尽头的空气,意外的不算太冷。


她拿出金米妮给她的魔杖,轻点太阳穴。一缕烟雾似的东西,腾空凝聚在魔杖与脑袋之间。



手在抖,可是也仅仅是抖。



她没能把记忆抽出来,就这么对着这庞然得让人敬畏的生命指着脑袋。蓦然有一道热流划过,她通红的脸。




宋雨琦有了魔法,成了魔法界的传说,在世界都留下了她的足印。她的愿望达成了,却没有感到快乐。她走遍了全世界,却始终找不到金米妮。她发现了,她从来追求的不是这个广阔的世界,她的终点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已经变成了她。一切都倾倒起来。抛却的被她逐件拾起,但她,却抛弃了她自己。



你成全了我的魔法,成全了我的周游列国的愿望,所以想我也成全你,要我自此将你从我的记忆里抹掉,是这样吧,金米妮?






没错啊,其实没错啊,总有一天她会忘掉自己,先忘掉的人更快解脱。她们不会有好结果的人。我们共看同一道北极光,那就好了,不是吗?




但我没办法这样安慰自己啊。我无法接受这样的命运。为什么就没有解决的办法呢?如果最终只会活在混沌里,为什么一开始还要给她一颗心呢?





宋雨琦狠狠扔下魔杖。





我偏不。她抹了一把湿润的脸。爱从不是等价交换,这种一加一大于三的美妙东西,我可不愿这时候故作公道把天秤拉平。我没必要为你的成全而去成全你。那不是我能给予的爱。我只想做我的事,因此我是自私的。但是你自私在先的啊,凭什么以前门都不敲、鞋也没脱就大摇大摆地走进来,现在就连让我为你伤心的机会都不允许?



我说过的,无论你在天涯还是我在海角,我都会找到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找你。




请你委曲求全,让我拯救你一次。




12


宋雨琦没想到会在那样的情况下找到金米妮。


那时她正拿着行李小跑追上身前怒气冲冲的男人,后者的脚步在魔法部大堂抛蜡的深色木地板踩得哒哒作响,口里还咒骂着“食古不化的老顽固”,“不过审”、“去你的zz敏感”,显然今天不与审批部门争辩到死不敢罢休。


几个傲罗迎面而来,脸色凝重。她本着无聊的八卦心侧耳倾听,却突然停下脚步来。


她抬头看着天花板上不断变换的金色布告栏,从不成文的碎片句子拼凑起来,大概得知他们追缉一个走私团体,未料中途出了意外,有一只野兽把他们咬伤了。


研究生听到是一只灰色的猫科生物时惊讶地转过身,只见宋雨琦已经把自己的行李全扔到原地,自己在傲罗闪身进右侧璧炉时不分由说拉住了他长袍的衣角。宋雨琦强忍港口钥【3】的恶心感,和怒视着自己的傲罗争辩,最后形势危急,只能任着宋雨琦和自己一路跑到森林深处的风洞里。


可能是施咒失误,风洞被破开一个缺口,水就从那个缺口涌了出来,傲罗赶紧在云豹扑来之前释放一道隐形的墙,任凭牠困在里面,然后水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上升。




当宋雨琦看到水已经淹过最后那段斜坡的一半时心跳差点停止,但下一秒,就看见那隻云豹趴在水面上几个阶梯处。


她没有拉高裤管,直接脚踩进水里,布料瞬间被泡湿大片,刺骨的冰冷这样毫无阻隔地贴上附着皮肤底下的微丝血管。她放慢脚步走到奄奄一息的野兽身旁。


牠的毛皮潮湿又厚重,皮下还有多处刚才被巫师击伤的血红裂口。宋雨琦颤抖着举起魔杖,对牠施展了一个復甦术,看着云豹的右爪微微动了一下,这才松了口气。




“米妮啊。”她轻声呼喊。





云豹把头转向声音的方向,勉强睁开双眼,琥珀一样的瞳仁看向宋雨琦一瞬间,她才发现自己远比想象中思念那双眼睛。




血咒已经开始侵蚀金米妮的心智了,被困在动物形态裡,和云豹的野性交缠混杂。但尽管如此,记忆中的东西还像冰川里流动的河一样涌动,甚至更强烈了。金米妮还是金米妮,可宋雨琦竟觉得她遥不可及。





“米妮,是我。”





她试着用眼神安抚那隻野兽,但牠已经产生戒心,对她不停嘶牙裂嘴咆哮着。若不是双爪无力,恐怕宋雨琦身上已经多了好几道抓伤了。



她不会说话,但即便是不说话,宋雨琦也能知道她的心情。从来也是如此,看得令人心碎。


她在低声嘶吼,却夹杂着呜咽;她的目光凶暴,但又带着宋雨琦无比熟悉的、湿漉漉的委屈眼睛,像统统摆到搅拌机,彻底搅碎她的心。


她宁愿对方毫无留恋地攻击自己,撕咬自己,把自己列入单纯吃与被吃的范畴。




心在七上八下,举起的魔杖也在不上不下。




把人变成动物再变回来,虽然跟干涉一个化兽师的变形有相似之处,后者却又深奥百倍,宋雨琦就算知道咒文还是迟迟不敢动手。


金米妮不是化兽师,妄想用变形咒解除血咒只是自欺欺人。而自欺欺人最终只会加速命运的降临。金米妮将永远以人的心智被困在动物躯壳,或是反过来,一隻云豹的意识在女孩身上。可这样的话,她将不再需要为伤害自己而痛苦挣扎。




要结束她的痛苦吗?




宋雨琦几乎把下唇咬破。





或许她们此刻已经被划分到狩猎与猎物的界限两边,然而界限之间确实藏着朦胧暧昧的地带,在她困进野兽的身体之时,在她以人类的形态和人类的心情困在另一个牢笼之时,她们确实共同经历和承担过所落下身上的痛。从牵手,从彼此手心的温度里获取在痛苦中走下去的动力。她无法为金米妮落下决定,无法私自摧毁她细心打理的记忆宝箱。




更无法去抹杀自己心中被爱的私欲。





她忍不住缓慢地伸出手,想要触碰那张久别重逢的脸,可突然间,云豹用累积许久的力量往前一扑,咬住了宋雨琦的上手臂。


她吃痛一呼。第一个反应却不是摆脱猛兽的利牙,而是抱着黑豹的头躲开背后傲罗惊恐之下的攻击。一人一豹往下滚了几阶,半身都落入水裡。




“别动。”她没有转头,只是忍着疼痛低声告诫,“去找人帮忙….快…”




傲罗迟疑了几秒后,宋雨琦听到他远去的奔跑声。




她尖锐的牙齿咬紧了小臂。痛楚入心入骨,那唤起了她在马戏团里被鞭策,甚至比起鞭策时皮开肉绽还深沉的痛。五脏六腑纠缠在一起,宋雨琦痛得泛出了泪。被咬住的手臂还在云豹的口中,身体被重达四五十公斤的重量压住无法动弹。若不是她用意志力坚持,早就疼得昏过去了。


“米妮,我是雨琦。”她用没被咬住的左手轻抚那颗毛茸茸的头颅,轻声唤道,“我来了,不要害怕……”


“我找到妳了,你已经安全了。”云豹的眼睛似乎闪动了一下,宋雨琦感觉手臂的压力有所减轻。


但随着牙齿松开,血液似乎也流更多出来了。而一尝到血液的味道,云豹的眼神再次转为残暴,又咬了进去。


“米妮。”宋雨琦深吸了一口气,继续柔声说,“妳要醒来啊,我很担心妳,妳知道吗?”


淹上来的水将她的伤口浸泡住,血液流失得更快了……她的意识越来越模煳,失去组织力的脑子像一棵被剥开的洋葱,在最刺激最辛辣的触觉下徒然剩下两个甚至不曾登于任何字典里的字。



米妮,米妮。宋雨琦呼喊着,但一开口水就涌进她的口鼻。水位已经没过头,再这样下去,她们会双双被洪水吞没。



你忘了我吗?她想问,金米妮咬在她手上的痛楚已经近乎冷得麻木。





宋雨琦明白了,从未有过的明白。她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拯救过金米妮,无论是马戏团里,还是寻找金米妮的过程中,哪怕此时此刻她试图唤醒金米妮即将沉睡而永不复醒的人性,她也从没有真正拯救过她。宋雨琦拯救的,其实是宋雨琦自己。




是金米妮拯救的她,她给了她魔法,她给了她信仰,她给了她追寻的意义和动力。





而现在,只有金米妮能拯救金米妮自己。





她所能做的只有这些了。无论结果如何,她只想和她说这句话。在心里做誓,见面以后第一句要说的话。




“米妮,”宋雨琦虚弱地扯起嘴角,正如她握着魔杖的手,碰向云豹的头。






“谢谢你,把它送给了我。”





没关系的,如果我们最终只能以孤独换取彼此的幸福,那索性一起沉沦吧。至少最后在沉沦之前,我饮下的是你甘甜的泪滴。





米妮,我找到你了。




你再也不孤独了。





死神的许可已逾期。她渐渐闭上双眼,魔杖从指缝滑落,魔杖随着水漂到光源。




而她坠入了黑暗。





冰冷、头疼、无法呼吸。生病的前兆。宋雨琦试图抬起沉重的眼皮以前,她感到唇上柔软的触感。



像上帝向泥塑吹了一口气【4】,身体糅合灵魂,活起来。呼吸肌因为外来物敏感地收缩,她咳出了困在肺部里的水。


樺木、萤火虫、蓝铃花,裹夹着春芽萌发的气息,自她中心盘旋着将她包围。她躺在草地上,金米妮一条腿屈起坐在她身侧,什么也不说,只是垂着头,默默地看着她的呼吸渐渐平复下来,还有嘴角留下的水。


扑鼻而来烟灰混杂泥土的气味火堆在一旁噼啪烧着,火星偶尔拂过她的脸,落下的阴影将她勾勒的立体又实在,多少给宋雨琦一点安慰。在这三年后的重逢,宋雨琦一时想不到说什么,于是缓慢地侧躺卷缩起身子,抱着胸。




“所以,米妮还是舍不得我当你的鬼吧?”





她的伤口没完全愈合,在皮肤上留下两个孔状的疤痕。像纹身,但并不好看。宋雨琦抬眸,不知道金米妮是否真的太久没用魔法,以前最拿手的咒语都生疏了,还是压根有意为之。


她褪去了妆容,褪去了那一身华丽的皮草,褪去他人曾在她身上加添的华贵。外套和宋雨琦无意识期间被趴下的长袍在火堆侧烘干,里面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但即便如此,那双黑色的眼睛却依旧神秘而深邃,宋雨琦的视线试图在里面探索,却连一个埋藏情绪的角落也找不到。雷文克劳或是史莱哲林,宋雨琦想,早过了读书的年纪也仍是如此。她们怎么也不会是同一个书院的人,怎么也走不到一起,不该相同的特质相同,该相同的却偏偏南辕北辙。





这样的人碰在一起,绝对会撞出最闪亮的火花。





就这样对视许久,她突然伸手握住宋雨琦夹在臂弯里的手腕,抽出来。拿到嘴边,张嘴往小臂就是一咬。



力度不大,根本连痒都算不上,就如她攥在手腕的力量。但宋雨琦还是顺着她坐起来。她感觉到了,被牙关陷进的那片肌肤上,藏着隐忍的颤抖。






“我根本什么也没给你。”金米妮说。






米妮只想成为她的传说,她知道自己从没给过宋雨琦什么。


你不明白吗?从来不是我给予你的魔法。魔杖是我刻意留下来的,我只想成为你的传说,让我永远定格在你自己的奇迹里。我不想让你找到,我不愿意那种非人的面目去见你。我知道那时的我已经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了。那时的我已经不会有任何想法了。但我此刻仍活着啊,带着有你的记忆,如此汹涌又澎湃地活着。我不想让你失望,不想让你绝望,更不想我在你心目中渐渐在消失的希望里,渐渐褪成一只动物。如果不能终身厮守,我宁愿我以一个祝福的魔咒,永恒不变地驻扎在你的心里。你拥有魔法是因为你激发出来了,就这样去追寻梦想不好吗?为什么浪费了一生去追寻一个最终只会沦为动物的人呢?





宋雨琦却拥住了她。泡湿的笑容依旧灿烂。




“因为你的存在让我有了魔法。”她说,“所以是你赋予了我魔法啊。”




她埋进了金米妮的颈间,满脸都是水痕。两人都湿漉漉的,她感觉到怀里人的颤抖,于是抱得更紧,浸湿的衣服本该是凉的,黏在肩上的衣料却蓦然变得温热起来。




再次开口的时候,声线比之前压抑,也要小声许多。




“我终于找到你了。”




她用更低的声音重复一遍。





我们远比对方想象中的软弱,却因为彼此而变得更坚强。




13


那一晚,宋雨琦把金米妮的手臂环过自己的后颈,枕着她的肩膀,像一个哑巴突然会说话般,滔滔不绝讲了一堆话。讲旅行的奇遇,讲共事的研究生,讲做事一板一眼让人厌烦的魔法部,讲她踏足冰岛时,那个口述在人之间的传说。


天气不算好,月亮都藏在云后,但森林被萤火虫点亮,像星辰都坠落到地面。


不,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萤火虫困住就会死亡,星辰落到地面也会只是黯淡的陨石…宋雨琦晕晕乎乎地迳自在内心反驳,蹭蹭金米妮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看向她一张一合的唇。以前她就喜欢唱这首歌,一曲法国摇篮曲《À la claire fontaine》【5】。声音轻飘飘的,听不出实感。失血过多的她意识有些昏沉,那时激起的意志都消耗在森林底下的密室里,现在连沉重的眼皮也支持不住。



但她感觉到的,虽然只有一刹,像流星划过那样。在她彻底陷入昏睡之前,却是有什么湿润的、像果冻一样的质感,浅浅地碰过她的额角。





次日,晨光在林间落下一片黄金雨。宋雨琦从这片碎光爬起来,听见布谷鸟在林间回响。


魔杖留在脚尖前,像指南针一样指着剩下灰烬的柴堆。宋雨琦抬起手,动作有点牵扯到肌肉。痛楚之处,仍残留着那两个孔型的疤痕。



——



冰岛的老板娘认出了这个长相可爱又善谈的女子。她端来差点火候的羊肉汤和接骨木啤酒,先是担忧地询问着她的伤势,后者抬起已包扎好的手无所谓地挥了挥;不是旅游旺季,旅馆乐得清闲,她就在家庭精靈的打点下坐到她对面扯闲话家常。问到她前来目的的时候,对方却显得神秘兮兮的,一边把黑盒里的两只戒指轮着往手指上戴,说是来还个人情债。




她并没打算留太久,只预备支付了三天的旅费,但老板娘喜欢她,只要她偶尔帮帮忙打扫下旅馆就好。





深冬已经过去,那棵树前开始铺上鲁冰花。映入眼底的并不是大片苔藓绿色,而是幽蓝的湖泊颜色。一层风一吹,便成了一片海。



她跪坐在树前,拿出魔杖打量一番,又摆一道树枝前,装模作样给它添个分支。一个魔杖学教授曾经在研药晚会中端详过她的魔杖,认出白蜡木材质以后笑言是个粗心的家伙也不怕魔杖被偷,因为白蜡木魔杖会永远坚守自己的主人,如果赠送或留给其他人就会失去能力。




他问宋雨琦哪里买的,她也宽心地给教授一个下台阶,说是一个隐居山林的化兽师。





宋雨琦不知道这颗树是什么品种。但不论是什么树也好,它已见证过无数兴盛衰落的轮回,无数巫师带着魔法与愿望到来,从他们生前,自他们死后,它依旧屹立在这棵星球的世界尽头里。名利、地位、金钱、力量、容颜、快乐、健康、爱…最后都一点痕迹也不留。


它真的不在乎吗?宋雨琦想,或许只是在等那个深谙真理的天选之人到来而已。




她站起身来,回过身离去,把魔杖留在树根上。




她回到旅馆里,尝试把一并带来的扫把腾空抓进掌心里,没用;又问老板娘借来魔杖,尝试将魔杖指向壁炉的木材,没用;她在老板娘大惑不解的眼神中笑着摇摇头,谢绝她的建议,在女巫面前用撕下来的预言家日报和火柴生起了火。看着日报里会动的图像一点点扭曲,化灰,火舌伸出,飘向黄昏最后的一抹烟霞。




她注视着火焰,抬起手用掌心感受它带来的温度。这种非物非液的东西。事实上触摸不到,却又蕴含着极为十分攻击性的力量。是啊,宋雨琦蓦然意识到。就是从三叶草中找到四叶草这种象征的意义给了人们希望。人就是要靠着那样的憧憬活着,把不幸当成幸运,把悲伤当成快乐。把那当成燃料,当作目的活過人生。人沒有希望是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这就是魔法的起源,因为蕴含着那样强烈的盼望,因而生出如火焰般魔幻又不可思议的魔法。




正值晚春,国家森林铺上一层浓厚的雾,但好在月光给宋雨琦开了路。她来到山顶,眺望远处的原野和树林,盘坐下来,闭上眼。时间在那一刻,牢不可破的时间,居然好像停了下来。





她突然听到了脚步声。





踩在草地上,落下咯吱咯吱像踩雪那样清脆的声音。她没有睁开眼,只是侧耳倾听,呼吸微微加快地吸入高海拔的冰凉空气,大概是想让思绪清醒一点,却像一部失焦的相机般乱乱糟糟地化开来。心脏不听使唤地扑通扑通加速,血液流动到摩挲衣袖的指尖却失了知觉。





咯吱咯吱,声音来到了身侧。眼皮后的黑暗像一个失衡的天秤,沉甸甸地落到了声音停下的地方。宋雨琦感觉到有什么拂过她的手臂,然后那只对衣袖念念不忘的手被牵起,下一瞬间,五指的每一道隙缝都被填满。






“雨琦。”米妮在耳边呢喃。声线不高也不低,对她做某種约定的声音。“睁开眼睛。”




宋雨琦睁开眼睛。世界上的时间重新开始流动。




“看得見月亮。”米妮说。



结尾致敬《1Q84》。




注记

【1】澳洲蛋白眼:被认为是最美丽的火龙之一,珍珠状鳞片呈现出彩虹色,没有瞳仁的眼镜闪闪发光、五彩缤纷。

【2】《皮托故事集》,《哈利波特》作者罗琳的番外作,内收集五个短篇寓言故事,其中《三兄弟的故事》曾出现在《死神的圣物》中。

【3】港口钥:一種經施咒後能瞬間移動的物體(可指定時間、條件),它能在移動時把觸摸到的巫師一併帶到目的地。

【4】句子出自《创世纪》二章七节,“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將生命之氣吹在他鼻孔裏,人就成了活的魂。”

【5】:《À la claire fontaine》,法国摇篮曲,英文为《At the Clear Spring》,歌词如下


At the clear spring,
As I was strolling by,
I found the water so nice
That I went in to bathe.

It's so long I've been loving you,
That I'll never forget you.

Under an oak tree,
I dried myself.
On the highest branch
A nightingale was singing.

Sing, nightingale, sing,
Your heart is so happy.
Your heart feels like laughing,
Mine feels like weeping.


I lost my beloved
Without deserving it
Over a bouquet of roses
That I refused to give her.


I wanted the rose
To stay on the rosebush,
And for my sweet love
To be still loving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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